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程序里的重要环节。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就是离婚冷静期。
在这三十天里,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不用着急。带上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没问题后,就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过了离婚冷静期,也就是自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这种情况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决定离婚前,一定要慎重考虑,想清楚自己的真实意愿。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要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去撤回申请。要是过了冷静期还想离婚,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双方一起去申请离婚证,避免因为疏忽而被视为撤回申请,耽误离婚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