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要是一方没有过错,在这些情况下是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损害赔偿的。首先是重婚,也就是已经结婚的人又和别人再结婚;还有与他人同居,说的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和婚外的异性一直稳定地住在一起;再有实施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用殴打、捆绑这类方式对身体和精神进行侵害;虐待指的是持续且经常发生的家庭暴力;遗弃就是家庭成员里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另外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个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
很多人觉得发现对方有上面这些情况,等离婚后再要赔偿也行,其实这就错了。无过错方得在离婚诉讼的时候同时提出赔偿请求。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比如说,家庭暴力情节很严重,对无过错方身体和精神都造成极大伤害,那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多一些;要是过错行为相对较轻,赔偿数额自然也会少点。大家遇到这种事,一定得清楚这些规定,在合适的时间提出诉求,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