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程序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有时间要求的。正常情况下,从现场调查那天开始算,10 天内就得完成制作。要是遇到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就得等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之后,在 10 天内制作认定书。
如果事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那得等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后,5 天内制作认定书。这里要提醒一下,很多人可能觉得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这个期限,但其实是分开算的,检验、鉴定有另外的时间要求。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事故当事人申请复核。当原办案单位收到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要在 10 天内重新调查并且制作新的认定书。大家要注意这个时间节点,要是相关部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事人是可以去反映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