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院调解离婚的事儿上,通常是要求夫妻双方都得到场的。因为离婚纠纷和人的身份密切相关,有很强的个人属性。法院要当面问问双方是不是真的想离婚,听听他们的要求和想法,这样才能把实际情况搞清楚,准确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还有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养等问题。所以,让双方亲自到场参与调解是很有必要的。
2、当然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一方因为身体方面的原因,实在没办法到现场。这种时候,这人可以写个书面意见,再委托个代理人去参加调解。不过要是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那就得让他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3、要是被告接到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就不来的话,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不过要注意,离婚案件一般不太适合缺席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