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与精神病人离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时,要收集好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赔偿数额可参考过错程度、后果、过错方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与对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若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只是因一方是精神病人而离婚,虽通常无需赔偿,但在财产分割时可主动适当倾斜,保障精神病人后续生活,避免后续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