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配偶冒充签订的合同效力分情况,构成表见代理则有效;不构成表见代理属无权代理,被冒充方追认则有效,拒绝追认则无效。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配偶冒充签订合同构成表见代理时合同有效。表见代理是虽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像夫妻一方平时常代另一方处理类似事务,相对人基于此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此次冒充签字也有授权,合同就对被冒充方有约束力。若不构成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此时被冒充方事后追认,合同有效;若拒绝追认,合同对被冒充方无效,善意相对人可请求行为人赔偿损失,赔偿范围不超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利益。在处理这类合同效力问题时,情况复杂多样,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