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是离婚协议书里明确了探视权,可一方却违约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遇到这种情况有办法解决。
先试试跟对方好好沟通,告诉对方这么做违反了离婚协议,得按约定保障探视孩子的权利。沟通的时候要留个心眼,把聊天记录保存好,通话也可以录音,这些以后维权的时候可能会派上用场。
要是沟通没用,就可以走法律途径。一种是去法院起诉,让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关于探视权的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者母,是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的,另一方得配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审理,如果认定对方违约了,就会判决对方配合行使探视权。
要是法院判了之后,对方还是不履行,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注意,法院能对那些不配合的人罚款、拘留,但不能强迫孩子和进行探望行为。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证据很关键。像离婚协议书、和对方沟通的记录、对方阻止探视的视频或者能证明情况的证人证言,都要收集好,这样就能证明对方违约,更顺利地维护自己看望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