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存在有效期限的概念。它是交管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调查,结合相关检验、鉴定结论后,制作出来用于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性文件。
2、在交通事故处理的整个法律流程里,交通事故认定书始终具备证据效力,除非它被法定程序依法撤销,或者被新的证据推翻。要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不同意见,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后的三天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3、复核机关经过审查,要是觉得原来的认定有问题,就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并要求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一旦重新作出认定,原来的认定书就不再能作为证明依据。
4、在后续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程序中,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明事故发生过程、责任划分等情况的关键证据。只要它没被合法推翻,在整个案件处理期间都能当作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