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标签/使用说明不真实遭受损失的,可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减产损失)及其他损失。
1.立即固定证据:保留购种发票/收据、种子包装袋与标签、商家宣传资料(截图、广告)、付款记录。
2.现场取证:对田间长势、对照地块拍照录像,最好有公证或村委会见证;封存剩余种子作样。
3.申请鉴定:向当地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投诉举报,申请种子质量与品种真实性鉴定,由鉴定报告作为索赔依据。
4.索赔路径:先与经营者协商赔偿(购种款+减产损失);协商不成,凭鉴定报告向农业农村部门投诉、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涉嫌假种子的,可一并要求行政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