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走,不影响离婚时财产分割,仍按法律规定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要是一方出走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用公告送达等程序处理。分割财产时,法院会合理划分共同财产。若出走方未参与协商,法院会根据查明的财产状况,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后作出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另外,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方可能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