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想让男方给赔偿费,可不是随便就能要的,得符合法定情形才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因为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女方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那赔偿数额咋定呢?这得综合好多因素。一是过错程度,过错越严重,赔得可能就越多。像长期、多次家暴和偶尔一次争吵推搡,赔偿数额肯定差不少。二是经济损失,有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失比如家暴造成的医疗费、财产损坏这些能算清数额的;精神损失不好算,得看过错行为对女方精神伤害有多大,像会不会让女方长期抑郁、焦虑。另外,还要看过错方的经济能力,要是对方没钱,赔偿数额可能就低些;要是经济状况好,就能多赔点。
实际中,赔偿数额几千到几十万都有,具体得由法院根据案子情况来判。女方要是想拿到赔偿费,就得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男方有前面说的那些法定过错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