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了有期徒刑,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不过得满足法定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面几种情况之一,就能暂予监外执行:首先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其次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还有就是生活没办法自理,监外执行也不会危害社会。
不过,要是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是自伤自残的罪犯,就不能保外就医。要是罪犯确实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得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并且开具证明文件。
申请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之前,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来决定;交付执行之后,就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给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这里要提醒大家,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了,可罪犯的刑期还没满,就得及时收监。要是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了新罪,那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很多人可能以为只要判了刑,随便就能申请监外执行,这其实是个误区,一定要符合前面说的法定条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