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诉讼里,无过错方最终能拿到多少赔偿并没有个统一的标准,要综合好多方面的情况来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因为一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这里面包括物质方面的赔偿和精神方面的赔偿。
2、物质损害赔偿是按照全部赔偿的原则来的,就是看因为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多少实际的财产损失,就赔多少。比如说因为家庭暴力受伤去看病花的钱、耽误工作少挣的钱等等。无过错方得拿出相应的票据、凭证这些证据,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3、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就比较麻烦了。法院会看过错方的过错有多严重,过错越严重,可能赔的钱就越多。也会考虑过错方侵害别人的手段、在什么场合干的、具体是用什么方式干的等情况,还有这个侵权行为最后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要是给无过错方造成了很严重的精神伤害,像得了抑郁症、精神失常这些,赔偿的数额就会多一些。另外,过错方有没有能力赔钱,还有受理这个案子的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也是很重要的参考。一般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赔偿标准可能会高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