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诉讼费,会按撤诉处理。按撤诉处理就是法院把这种情况当作原告撤回诉讼请求,相当于原告主动放弃此次诉讼。
在一审程序中,原告接到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没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又没有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申请没获法院批准还不预交,法院会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二审程序里,上诉人没在规定时间内预交上诉费,同样按此规则处理。
但要是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正当理由没按时缴纳诉讼费,可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法院会审查具体情况,若理由成立,会准许延期缴纳,案件继续正常审理。
当事人收到法院缴纳诉讼费通知后,要及时缴纳。要是有特殊困难没法按时缴纳,要尽早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防止因未按时缴费产生不利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