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来详细说说它的构成条件。
先说说主体条件。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也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公司、企业,不管是国有、集体性质的,还是私营的,都算。其他单位则是除了公司、企业之外的,像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过要注意,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这种行为,就按照贪污罪来定罪处罚。
主观方面,得是直接故意,而且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就是想在经济上对本单位财物有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从客体上看,这个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就是单位的财物,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把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利用职务便利”指的是利用职权以及和职务相关的便利条件,比如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非法占有的手段有侵吞、窃取、骗取等。
大家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清楚这些规定,避免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