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常理解您现在的困扰。户口问题确实会给人带来不少麻烦。首先,从法律上说,您丈夫的前妻和您家已经不存在法定的家庭成员关系。原则上,离婚后,她的户口应当迁出。但现实中,如果她没有其他固定住所或合适的落户地,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强制迁出,这也是她户口至今还在您家户口本上的原因。关于您提到的“把她户口迁到他们村集体户口本上”,这个想法理论上可行,但实际操作起来有很大难度。关键在于“他们村”是否愿意接收。村集体户口通常是针对本村村民的,如果她离婚后户籍关系已经不在该村,或者该村不认可她作为集体组织成员,村集体或村委会一般不会同意她迁入。除非她能证明自己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有合法的投靠理由(比如她的父母户口还在该村且同意她迁回),否则很难办成。简单来说,您不能单方面强制把她的户口迁到某个村集体户口上。这件事需要她本人去申请,并且要得到接收地(也就是那个村的村委会或户籍管理部门)的同意。您和您丈夫作为现户主,能做的最大努力是和她协商,或者向户籍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看能否协调处理。我的建议是,先不要急着走强制路径,尽量心平气和地和她沟通,看能否协商解决。如果她愿意配合,可以请她联系其原籍村委,了解迁回的具体条件。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尝试咨询户籍地派出所,说明该人已非家庭成员且长期不在本址居住,看是否能将她迁入派出所设立的“公共户”或“集体户”进行托管。这通常是针对无房、无单位接收人员的解决方式。保留好您丈夫和她离婚的证明文件,以及她不在您家居住的证据,这些在必要时可能会用上。但请理解,这类问题往往耗时耗力,最后可能需要寻求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但这属于最后的选项。希望您能顺利解决这个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