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财产约定这件事上,其有效性得分情况来看。
要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不得分财产的约定,不存在欺骗、强迫等情况,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那这个约定往往是有效的。按照《民法典》,夫妻能对婚姻期间和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像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都行,而且这种约定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打个比方,夫妻两人商量好婚后各自赚的钱归自己,离婚时也按这个来,这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约定。
不过,有些情况会让约定无效。要是一方是被欺骗或者强迫才签的约定,这就不是其真实想法,受欺骗、强迫的一方可以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这个约定。还有,如果约定明显不公平,比如一方承担了家里大部分的活,可约定却让其离婚时不能分财产,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能向法院主张约定无效或者请求撤销。
给大家一些实用建议,在签订离婚财产约定时,一定要确保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结果。要是感觉自己是被欺骗或者强迫签的,要及时收集证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另外,约定内容要合理公平,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