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借贷活动中,借条证明人通常不用对还款等债务负责。证明人在借条里的角色,就像是一个中立的见证者,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证实借款这件事确实发生了,保证借贷关系是真实存在的,他们并不是借贷关系里实际的当事人。
这里要特别区分一下证明人和保证人。保证人就像是债务的“守护天使”,当欠债的人不还钱时,保证人就得按照之前说好的,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但证明人只是对借条签订的情况进行说明,他们可没有要担保债务履行的意思。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证明人在借条上签字时,同时也有保证人的身份,那他们就得承担保证责任了。怎么判断证明人是不是同时也是保证人呢?这就得看借条上的具体表述,以及有没有明确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要是借条里没说证明人愿意承担保证责任,那一般就不能让证明人来还这笔债。
另外,在借贷出现纠纷时,证明人有义务如实说出自己见证的事实。要是证明人故意说假话,就可能会给自己招来麻烦,比如会被认定妨碍诉讼,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所以大家在当证明人时,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