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干活,就算没签书面合同,只要能证明和工地有事实劳动关系,在工地休息时不幸死亡,责任认定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也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死亡,或者发病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会视同工伤。一旦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但要是单位没给职工交工伤保险,那这些赔偿就得单位自己掏腰包。
要是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况,比如是因为自身疾病等非工伤原因去世,通常单位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有的单位可能会出于人道主义给点补偿。
要想证明和工地有事实劳动关系,有不少办法。像工资支付的凭证或者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还有其他工友的证言都能派上用场。要是和单位在赔偿问题上有了矛盾,别着急,可以先和单位好好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大家遇到这种事,一定要了解自己的权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