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女方一个人去民政局可办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协议离婚得夫妻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协议离婚有一套流程。第一步,夫妻双方得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这期间,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可以拿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相关材料存档。
冷静期过了之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登记并发证。
要是女方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走诉讼途径,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所以,只女方一人去民政局是办不了离婚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