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中,仲裁时效和仲裁审理期限很关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不过,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这一年时效限制。但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就得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之日起45天内结束。要是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能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不过延长期限不能超过15天。要是逾期没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去法院起诉。
还有一点要注意,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用人单位该补发工资却不履行,劳动者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家遇到劳动纠纷时,要留意这些时间节点,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