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生活中,有人可能会遇到被家庭成员遗弃的情况。遗弃家庭成员是指,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被照顾的另一方,不履行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遗弃。一是经济上拒绝供给,有能力支付扶养费却故意不给,让被扶养人生活艰难,比如不给老人赡养费、孩子抚养费,让他们没钱买生活必需品。二是生活上不照料,对没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不管其日常生活,像不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穿衣、洗漱等。三是行动上不保护,家庭成员面临危险时,有能力保护却不作为,比如孩子遭遇不法侵害,父母却不管。
遗弃情节恶劣会构成遗弃罪。情节恶劣包括导致被害人生活无着、流浪在外,遗弃中打骂虐待被害人,遗弃动机卑鄙等。
如果遭遇遗弃,被遗弃的家庭成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关费用,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要是构成犯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遇到这类问题,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