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带着小孩,能争取的经济补偿主要有离婚经济补偿、经济帮助和子女抚养费这几方面。
先说离婚经济补偿。按照《民法典》规定,如果在婚姻里,女方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或者协助男方工作等付出了更多义务,那离婚的时候女方就有权向男方要补偿。补偿给多少呢,先由夫妻双方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法院判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好多因素,像婚姻持续了多久、女方做家务活的强度和时间、男方从中得到了多少好处等等。
再说说经济帮助。要是离婚的时候女方日子过得困难,而男方有能力,那男方就得给女方适当的帮助。具体怎么帮、帮多少,也是先由双方商量着来。商量不成,还是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当地生活水平等来确定,可以是给女方提供住房,也可以直接给女方钱。
最后是子女抚养费。如果男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按照他月总收入的20%-30%给。要是养两个以上孩子,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要是男方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就根据他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前面说的比例来给。要是有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调高或者降低。抚养费一般是定期给,条件允许的话也能一次性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