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子,在某些情况下会给房主租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是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并且这是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法院执行拍卖时,得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益。
实际操作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给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或者给予租金补助。一般是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里扣除五到八年租金,保障被执行人一段时间的居住需求。
但有几种情况,法院可能就不会另外给租金了。一是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能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二是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躲债转让了名下其他房屋;三是申请执行人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给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提供了居住房屋,或者同意从房屋变价款里扣除五到八年租金。大家遇到这类情况,要多留意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