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断是否存在故意毁坏财物的故意,得从认识和意志这两方面去考量。
在认识方面,行为人得清楚自己的行为会让公私财物遭到毁坏。这里的“清楚”,不只是知道自己在砸东西、烧物品这些行为本身,还得明白这么做会让财物的价值降低甚至完全没了价值。就像有人故意用锤子砸汽车玻璃,他肯定知道这么做会让玻璃坏掉,没法再用。
2、在意志方面,行为人得有希望或者对财物毁坏结果持放任的心态。“希望”就是主动想让财物坏掉,比如有人出于报复,主动去破坏别人的家具,就是想让家具没法正常用。“放任”就是虽然不是主动想让财物坏掉,但对这种结果不在乎、不管它。像有人和别人吵架时,为了发泄情绪随手扔东西,也不管会不会砸坏旁边的财物,结果财物真被砸坏了,这就是放任结果发生。
3、在实际操作中,判断是否存在故意,还得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动机、目的、行为方式以及事发背景等情况。要是行为人是因为不小心才导致财物毁坏,那就不能算故意毁坏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