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要是解散部门,这就算是客观情况有了重大改变,会让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要是公司和员工商量变更劳动合同,没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月工资比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给,而且给经济补偿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2、公司解散部门的时候,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3、要是公司没按规定给员工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要求公司限期支付。要是公司过了期限还不支付,就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给员工加付赔偿金。现在法律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越来越重视,在类似公司部门解散等情况中,劳动者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而公司也需要更规范地处理相关事务,以适应法律发展和社会公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