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发生后出现赠予情况,计算债务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要是债务人在债务形成后赠予财产,且该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按照《民法典》,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同样可请求法院撤销。
若赠予行为没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像债务人虽赠予财产,但仍有足够财产偿债,赠予行为通常有效,不影响债务计算,债务人要按原债务约定还款。
计算债务时,先确定债务范围和金额,包含本金、利息及可能的违约金等。接着查看债务人赠予财产的价值和性质,判断是否损害债权人利益。若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予后,被赠予财产应纳入债务人可偿债财产范围,按法定清偿顺序计算和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