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书不服,有两种申诉途径。
先说申请复核。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要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里得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会在三十日内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多方面内容,像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最后作出复核结论。
再说在诉讼中提出异议。要是当事人在复核申请期限内没申请复核,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了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在就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能向法院提出对责任认定书的异议。法院会审查责任认定书的证明力,要是有相反证据能推翻责任认定书认定的事实,法院可不予采信该责任认定书,而是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建议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先考虑申请复核,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若复核结果不理想或错过复核期限,可在诉讼中提出异议,要积极收集能推翻责任认定书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