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离婚协议签了字就马上生效,其实不是这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生效条件就是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夫妻签好离婚协议后,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期间,要是有一方反悔了,就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等冷静期过了,三十天内双方还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到这个时候,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得看双方什么时候完成离婚登记,而不是签协议的时间。大家在处理离婚协议相关事情时,一定要清楚这个时间节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