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财产分割中,要是涉及一方有公司的情况,得分不同情形来处理。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如果这是夫妻一方所有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商量着分割企业财产。要是商量不拢,要是有一方想接手经营这个企业,那就得对企业的资产做个评估,接手企业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要是双方都想经营,那就通过竞价,最后拿到企业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要是双方都不想经营,那就按照法律规定对企业进行清算。
2、当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中有一方是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时,要是夫妻两人商量好把部分或者全部出资额转给非股东的一方。要是其他股东超过一半的人同意,而且都明确表示不买这些出资额,那非股东的一方就能成为公司股东;要是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出一样的价格买这些出资额,法院就会对转让出资得到的钱进行分割;要是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买这些出资额,那就当作他们同意转让,非股东的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3、如果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割相对容易些。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商量着分割股份,要是商量不好,就按照市场价格来分配股份。要是按市场价格分配有困难,法院就会按照股份数量按比例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