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分居三年,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男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得准备好起诉状、双方身份材料、结婚证,还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已分居三年。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调解。要是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但法院认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很严格,要证明分居是因为感情不和,而非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且分居状态要连续不间断。
诉讼离婚程序复杂,耗时也长。若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男方决定诉讼离婚,要做好充分准备,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