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在判决离婚时单方还房贷的案子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买的,而且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婚后由这一方独自还房贷,通常会把这房子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婚后还房贷的那部分钱,还有房子相应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拿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是用婚后还房贷的金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乘以房子增值的部分来计算。
2、要是房子是婚后买的,就算是一方在还房贷,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都算共同财产,所以这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房子归谁,通常会让拿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合理的补偿。要是双方都想要房子的所有权,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有没有抚养子女等因素,把房子判给更有能力继续还房贷、能保障生活的一方,拿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3、要是夫妻双方对房子归谁以及补偿的问题有协议,而且这个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尊重协议内容。要是双方没办法达成协议,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