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伤害罪的加重结果大多源于过失。在故意伤害犯罪里,基本的情况是犯罪人主观故意去实施伤害他人的行为。而加重结果,就是这个伤害行为造成了比基本犯罪结果更严重的状况,像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等。对于这些加重的后果,犯罪人在主观方面一般是存在过失的。
2、从刑法理论和实际的司法案例来看,当犯罪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时,他们故意的目的主要是让对方身体受到损伤。不过,对于那些加重的结果,他们通常不是主动去追求的。举个例子,在打架的时候,犯罪人用拳头打人,可能原本只是想让对方受点伤,但因为打击的位置、用力的程度等原因,最后导致对方重伤甚至死亡。在这种情形下,犯罪人并不是故意要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结果,而是因为自己粗心大意没有提前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或者虽然想到了但却错误地以为能够避免,这符合过失犯罪的主观特点。
3、要是犯罪人对加重结果是故意的,那就可能会构成别的犯罪,比如故意杀人罪等。所以,在故意伤害罪当中,加重结果往往是由于过失才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