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分财产时还能适当多分。《民法典》规定的重大过错行为如下:一是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既包括去登记结婚,也包括没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这不仅违背婚姻忠诚,还可能触犯刑法。二是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虽不以夫妻名义,但长时间稳定地住在一起,和一般出轨有区别。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像家庭成员间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谩骂、恐吓等身体和精神侵害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长期、经常的家暴行为,遗弃则是对没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有扶养义务却不管。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要结合具体案件判断,比如一方吸毒、赌博,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和夫妻感情,也可能算重大过错。要是遇到这些情况,无过错方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