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里房屋归属的认定得区分不同情形。
要是房屋是一方在婚前就全款买好,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就是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办法分割这套房子。
如果是婚前一方付了首付,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离婚时,这房子通常归产权登记的一方。不过,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要是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就相当于父母把房子赠与自己的子女,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资了,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么夫妻可以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这套房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平均分割。
另外,夫妻双方能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个协议对夫妻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认定婚姻财产中房屋的归属,要综合考虑买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这些因素。要是夫妻之间有相关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