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其实还没离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要是自愿离婚,得先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三十天的冷静期就启动了。在这期间,只要有一方后悔了,就可以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去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等冷静期过了,接下来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才会发离婚证,这时婚姻关系才算正式解除。要是冷静期过了三十天,两人没一起去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说,离婚冷静期只是离婚程序里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夫妻的婚姻关系还是存在的,不算离婚。大家要清楚这一点,别以为过了冷静期就自动离婚了,这是很多人容易有的认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