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妻子店铺分配要按具体情况处理。
如果店铺是妻子婚前用个人财产独自开办,且没有特别约定,这属于妻子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依旧归妻子。
要是店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开办,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种性质的店铺,分割方式有这些:
其一,双方协商决定店铺归属,拿到店铺所有权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补偿数额参考店铺实际价值、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其二,双方都想要店铺经营权,可通过竞价,出价高者获得店铺,再给对方补偿。
其三,双方都不想经营店铺,就对店铺清算,分割清算后的财产。
处理店铺分配时,要收集店铺相关证据,像营业执照、出资证明、经营账目等,这样能准确确定店铺价值和性质。要是涉及债务问题,也得一起处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