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理还没过户的离婚执行房产时,要考虑不同情形。要是离婚协议里已经写明房产归某一方,但没办过户手续,这时另一方的债权人若申请执行该房产,拿到房产的一方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凭借离婚协议提出执行异议。只要能证明在法院查封之前,已经签了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合法占有了该不动产,付清了全款或者按合同约定付了部分款项且把剩余款项按法院要求交付执行,而且不是自己的原因导致没办过户登记等,法院有可能支持其异议,停止执行该房产。
2、要是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执行时会先确定双方对房子的份额。之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既可以把房子拍卖、变卖,然后按双方份额分配所得价款;也能通过协商,让一方得到房子并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3、要是有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另一方可以拿着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给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协助执行通知书,来完成过户手续。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类似离婚房产执行纠纷可能会更多地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未来在相关法律规定上可能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执行标准和流程,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执行的公平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