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欠款一般是说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可是侵犯职工权益的事儿。遇到这种情况,不同角色有不同的解决办法。
从职工这边来讲,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肯定不能坐视不管。不过职工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单位要求补缴公积金,这事儿得找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管理中心就像是职工公积金权益的“守护人”,有责任责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把欠缴的公积金补上。要是单位不把管理中心的责令当回事,过了期限还不缴存,那管理中心就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时候单位想赖都赖不掉。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管理和监督公积金的法定机构,在单位拒不缴存公积金时,会启动“法律追讨”程序。也就是依据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司法手段让单位履行缴存义务。
另外,要是公积金贷款出现逾期欠款的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受托银行可不会客气。借款人要是不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还款,那就是违约了。这时候,管理中心或银行会通过诉讼让借款人偿还欠款本息,借款人还得承担违约责任呢。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职工发现单位欠缴公积金要及时向管理中心反映;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朋友,一定要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避免逾期违约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