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立案之后,被告拒绝配合可能有不同情况,得分别处理。
要是被告拒绝签收传票,法院也有办法完成送达。比如留置送达,就是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不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找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来,说明情况后,在送达回证上写清楚拒收的原因和日期,再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就行。还有公告送达,要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没办法送达,法院就通过公告把诉讼文书的相关内容告诉受送达人。
如果被告拒绝出庭,要是被告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通常要求当事人必须到庭。要是被告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就得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情况。
要是被告拒绝调解,法院会尊重他的想法,不再组织调解,直接进入审判程序。之后,法院会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对能不能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