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能约定债务由男方承担,不过这个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没办法对抗外面的债权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得一起偿还。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商量债务怎么承担,所以在离婚协议里约定债务由男方承担是合法的。要是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还是有权要求夫妻两人一起还钱。当债权人找女方要钱时,女方不能用离婚协议的约定来拒绝,还是得还钱。不过女方还完钱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找男方把钱要回来。
这里有个常见的认知误区,很多人以为离婚协议约定了债务由男方承担,债权人就不能找女方了,其实不是这样的。
要是这是男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协议约定由男方承担,那就该男方自己还,债权人只能找男方要钱。所以,离婚协议里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得先弄清楚债务的性质,而且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要是随意约定债务承担,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