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离婚的时候,通常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拥有的原则来处理,夫妻双方一起对财产行使权利。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一方能向法院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
2、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在婚姻关系还存在的时候,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夫妻中的一方就能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种是一方偷偷藏起、转移、卖掉、损坏、浪费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利益;另一种是一方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得了重病需要治疗,另一方却不肯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
3、要是符合上面说的法定情况,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财产分割。分割的时候,一般会考虑财产是怎么来的、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就拿一方婚前买的房,婚后一起还贷款这种情况来说,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就算不存在法定情形,夫妻双方也能通过商量达成一致,对财产分割做出约定,这个约定对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