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离婚案件即便有诉讼代理人,只要本人能表达意思,就应该出庭。要是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没法出庭,那就得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要是原告开庭时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到庭,法院通常会按撤诉处理。这是因为离婚诉讼和当事人的身份关系有关,人身属性很强。原告作为起诉的一方,亲自到法庭参加诉讼是他的义务,这样也方便法院弄清楚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等重要事实。
但要是原告有正当理由没办法到庭,像突然得了重大疾病,或者遇到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就得提前跟法院说明,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不是要延期审理。
要是原告既没有正当理由,又不出庭,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要是还想再次起诉离婚,得在撤诉一段时间之后,才能重新提起离婚诉讼。所以大家在离婚诉讼中,一定要重视出庭这件事,要是有特殊情况,也要及时跟法院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