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成且诉讼受阻时,可按以下思路处理。
先明确诉讼受阻原因。要是因为材料不齐全,就得尽快补齐。像结婚证、身份证明、财产证明这些材料缺了的话,要及时获取。要是因为管辖问题,要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若因证据不足导致诉讼困难,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收集财产的产权证明、购买凭证等;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要提供自身抚养能力、孩子生活环境等方面的证据。
要是存在对方故意拖延诉讼程序的情况,可以向法院反映,让法院依法推进程序。若法院有久拖不判等违规行为,可通过合法途径监督,比如向上级法院或检察院反映。
若经过努力还是无法通过诉讼离婚,可再次尝试和对方协商,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协商时,可考虑引入中立的第三方,像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