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不履行引发的纠纷里,“谁主张,谁举证”这个民事诉讼原则十分关键。简单来说,就是谁提出了要求或者说法,谁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要是有一方去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履行离婚协议,那提出对方没按协议办事的这一方,就得负责找证据。举个例子,离婚协议里写着一方要给另一方一笔财产补偿,想拿到这笔钱的一方,就得证明离婚协议是真的,而且对方确实没给钱。像离婚协议书、转账记录,能证明自己做了该做的事或者对方没转钱,还有聊天记录等,都能当作证据,证明对方违约了。
要是另一方进行反驳,比如说自己没履行是因为对方先违反了协议里的规定,那这一方也得拿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就像协议约定双方要一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有一方说因为对方没帮忙所以才没给钱,那他就得有证据,像双方的沟通记录、相关部门的证明等,来证明对方没尽到协助的义务。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后,要注意保留好各种和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不管是自己履行义务的证据,还是对方违约的证据,都可能在日后的纠纷中派上大用场。这样才能在遇到问题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