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说,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这个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是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损害,还有知道义务人是谁的那天开始算。要是在这三年诉讼时效里,债权人没有找债务人要账,而且也没有出现让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法定情况,等三年时间一到,债务人就有了用诉讼时效来抗辩的权利,债权人可能就没办法打赢官司了。不过要注意,这时候债权本身并没有消失。
2、在破产清算的时候,如果债权还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得在法院规定的时间里去申报债权。要是没在规定时间申报,也能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之前补报,但是之前已经分出去的财产,就不会再补给他了。要是债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实际中债务人可能会拿诉讼时效已过作为理由来抗辩。要是管理人查清楚情况属实,就不会承认这笔过了时效的债权。不过要是债务人自己愿意还钱,那就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3、从法律规定来讲,债权过了三年诉讼时效,在法律保障方面会有风险。但在破产清算里,还得综合考虑具体的申报情况、债务人的态度等因素,才能确定债权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