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诉讼的提起时间,会根据撤销事由的不同而有不一样的规定: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能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提起撤销权诉讼。这里的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对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和质量等产生了错误认识,导致行为后果与自身意思相悖,还造成较大损失。
一方以欺诈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以及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受胁迫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提起撤销权诉讼。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提起。
另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要是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消灭。
建议大家在遇到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时,及时关注撤销事由,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避免因超期而丧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