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公婆导致夫妻离婚,也不会直接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离婚时,财产分配有它自己的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这里要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区分开。夫妻在结婚期间挣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还有生产、经营、投资得到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像一方在结婚前就有的财产,一方因为人身受到伤害拿到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要是因为公婆的原因导致离婚,而且有一方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况,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在分财产的时候可能会多分一些。
如果公婆对夫妻财产出过资,得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比如说公婆出钱买房子,房产证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一般就看成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就可能看成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所以,因为公婆导致离婚,财产分配还是得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再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