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不知道,在我国刑法里并没有“教唆罪”这个独立罪名,不过存在教唆他人犯罪的情况,一般按教唆犯来处理。
教唆犯,就是用劝说、利诱、授意等办法,把自己的犯罪想法灌输给原本没犯罪念头的人,让对方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犯罪。
要构成教唆犯,得满足这些条件。主观上,要有教唆别人犯罪的故意,也就是说明知自己的教唆会让别人产生犯罪意图并且去实施犯罪,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可构不成教唆犯。客观上,得有教唆别人犯罪的行为,方式有很多,像口头说、书面写或者用动作示意都算。教唆的对象得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如果教唆还没到相应年龄或者没责任能力的人犯罪,那就不构成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
要是对方本来就有犯罪意图,你再去教唆,通常会按帮助犯处理。而且教唆行为和被教唆人犯罪之间得有因果关系,就是说被教唆人犯罪是因为你的教唆产生了犯罪意图。
对于教唆犯的处罚,会按照他在共同犯罪里起的作用来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要是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那会从重处罚。大家一定要远离教唆犯罪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