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骑电瓶车自己摔倒,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这里的关键条件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和“交通事故”。自己骑电瓶车摔倒往往是自身原因造成,像操作失误、注意力不集中等,这种情况本人要负全部责任,不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所以无法认定为工伤。
但要是骑电瓶车摔倒,是由其他外部因素引发的,并且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本人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就有可能认定为工伤。比如被其他车辆碰撞、道路存在缺陷等情况。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明材料。要是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报警,让交管部门进行责任认定,保留好相关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时,能更顺利地维护自身权益。